发明名称 推车
摘要 一种推车,其能够从直立位置折叠至收折位置并且反之亦然,该推车包括至少一个可收折的折叠机构,并设置有配有把手的至少一个推杆。推杆可绕折叠机构的第一枢轴枢转。折叠机构还设有数个杆,该数个杆中的第一杆可绕折叠机构的第二枢轴枢转。第一杆和推杆配置成与连接元件合作,其中连接元件通过使推杆绕第一枢轴枢转至推杆的直立位置可彼此连接。在推杆的直立位置中,连接元件通过锁定装置可彼此锁定,当锁定装置未锁定且连接元件仍彼此连接时,连接元件阻止第一杆绕第二枢轴枢转。在通过使推杆绕第一枢轴朝向推杆的收折位置枢转而解锁锁定装置和在分离连接元件后,第一杆可绕第二枢轴枢转以允许折叠机构被收折到推车的收折位置中。
申请公布号 CN10427619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14
申请号 CN201410315283.9 申请日期 2014.07.03
申请人 马克西米利安公司 发明人 盖尔亚安·施托姆;约翰·格特·蒂尔·范戴克;伊米勒·彼得·雅各布斯;罗伯特·施江·乔斯尼·范戴克
分类号 B62B7/06(2006.01)I 主分类号 B62B7/0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代理人 余朦;王艳春
主权项 一种推车(1、41),可从直立位置折叠至收折位置并且反之亦然,所述推车(1、41)包括至少一个可收折的折叠机构,并设置有配有把手(4、5)的至少一个推杆(2、3),所述推杆(2、3)绕所述折叠机构的第一枢轴(9、10)可枢转,所述折叠机构还设置有数个杆,其中,所述数个杆(22、23)中的第一杆(19、20)绕所述折叠机构的第二枢轴(17、18)可枢转,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杆(19、20)和所述推杆(2、3)被配置成与连接元件(52、56)合作,所述连接元件(52、56)通过使所述推杆(2、3)绕所述第一枢轴(9、10)枢转至所述推杆(2、3)的直立位置而彼此可连接,其中,在所述推杆(2、3)的直立位置中,所述连接元件(52、56)通过锁定装置(57)可彼此锁定,其中,当所述锁定装置(57)未锁定并且所述连接元件(52、56)仍彼此连接时,所述连接元件(52、56)阻止所述第一杆(19、20)绕所述第二枢轴(17、18)枢转,而在通过使所述推杆(2、3)绕所述第一枢轴(9、10)朝向所述推杆(2、3)的收折位置枢转而解锁所述锁定装置(57)后以及断开所述连接元件(52、56)后,所述第一杆(19、20)能够绕所述第二枢轴(17、18)枢转以允许所述折叠机构收折到所述推车(1、41)的收折位置中。
地址 荷兰海尔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