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空气清新剂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空气清新剂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空气清新剂及其制备方法。空气清新剂,包括按照质量份数计的如下原料:丹皮酚5-10份、艾叶精油2-5份、白蒿精油5-8份、广藿香挥发油2-8份、聚乙烯醇30-40份、乙醇5-10份、甘油3-9份、水40-50份。本发明空气清新剂具有优异的净化空气的功效,可有效杀灭空气中的细菌,灭菌率可达100%,且使用后14h内,仍可保持空气清新;本发明性质稳定,长期存放无沉淀,且原料安全环保,无任何毒副作用;本发明制备方法简单,可大范围推广应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748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14 |
申请号 |
CN201410495323.2 |
申请日期 |
2014.09.25 |
申请人 |
江苏奇力康皮肤药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吴克 |
分类号 |
A61L9/013(2006.01)I;A61L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L9/013(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纪昌 |
主权项 |
空气清新剂,其特征在于,包括按照质量份数计的如下原料:丹皮酚5‑10份、艾叶精油2‑5份、白蒿精油5‑8份、广藿香挥发油2‑8份、聚乙烯醇30‑40份、乙醇5‑10份、甘油3‑9份、水40‑50份。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6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