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包装用容器之部分
摘要 【物品用途】;本设计的物品是包装用容器,作为例如:饮料等物品之包装用容器。;【设计说明】;本物品为透明。;图式所揭露之实线部分,为本案主张设计之部分,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图式所揭露之一点链线,为界定主张设计之部分与其他部分之边界的线。
申请公布号 TWD165344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11
申请号 TW103300408 申请日期 2014.01.23
申请人 三得利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 发明人 吉良刚
分类号 09-01 主分类号 09-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