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的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的处理方法,所述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含有碳原子数为1-4的烃,其中,该方法包括将该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与第一吸收剂接触,使得C2以上的烃被第一吸收剂吸收,并且接触的条件使得C2的烃的含量降低至3摩尔%以下,得到第一富吸收液和第一贫气;将所述第一富吸收液在解吸塔内经解吸分离出富乙烷气。本发明的方法,对炼化企业中常见的碳二组分含量在20摩尔%以上的含烃石油化工气体,碳二馏分的回收率达到90%以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2521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1.07 |
申请号 |
CN201110227179.0 |
申请日期 |
2011.08.09 |
申请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屠伟龙;胡江青;黄朝晖;杨云峰 |
分类号 |
C10G70/04(2006.01)I;C10G70/06(2006.01)I;C10L3/00(2006.01)I;C10L3/12(2006.01)I;C07C9/06(2006.01)I;C07C7/11(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G70/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王浩然;周建秋 |
主权项 |
一种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的处理方法,所述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含有碳原子数为1‑4的烃,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将该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与第一吸收剂接触,使得C2以上的烃被第一吸收剂吸收,并且接触的条件使得C2的烃的含量降低至3摩尔%以下,得到第一富吸收液和第一贫气;将所述第一富吸收液在解吸塔内经解吸分离出富乙烷气;其中,所述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与第一吸收剂接触的条件包括接触的温度为10‑60℃,接触的时间至少为20秒,第一吸收剂与含轻烃石油化工气体的体积比为1:3.5‑6;所述解吸分离的条件包括:解吸的时间为15‑30秒,解吸塔塔底温度为120‑160℃,塔顶温度为0‑50℃。 |
地址 |
100728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