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本体,用以完成基本的空气净化处理,所述本体包括壳体、进气端和出气端,所述本体还包括:排污单元,通过吸吹空气方式使空气流动从而将基本的空气净化处理后残留在壳体内的灰尘排出所述本体外。本发明通过驱动电机正转时驱动叶片转动将室外的气体吸入通过净化单元对气体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气体通过出气端排放到室内,当驱动电机反转时,驱动叶片反转,净化单元停止运转,将室内的空气吸回本体内,来清除净化单元吸附的灰尘,起自清洁作用,能长期保证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与此同时百叶窗是关闭的,便可将灰尘从集尘管排出,避免灰尘再次排放到空气中,减少环境污染。
申请公布号 CN10425899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1.07
申请号 CN201410468512.0 申请日期 2014.09.15
申请人 陈兆红 发明人 陈兆红;汪孟金
分类号 B03C3/04(2006.01)I;B03C3/88(2006.01)I;B03C3/80(2006.01)I;B03C3/34(2006.01)I 主分类号 B03C3/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隆源天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73 代理人 邓瑶
主权项 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本体,用以完成基本的空气净化处理,所述本体包括壳体、进气端和出气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还包括:排污单元,通过吸吹空气方式使空气流动从而将基本的空气净化处理后残留在壳体内的灰尘排出所述本体外。
地址 315200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