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桦木的烘干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桦木的烘干处理方法,其烘干步骤为:⑴一次烘干处理;⑵二次烘干处理;⑶三次烘干处理;⑷四次烘干处理;⑸最终烘干处理;⑹养生。通过本发明所提供的烘干方法得到的烘干木板含水量仅为8%~10%,木材内在应力极小,其使用寿命长,耐潮,不易变形,可达到普通板式家具的5倍以上。
申请公布号 CN10425160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31
申请号 CN201310272108.1 申请日期 2013.06.28
申请人 天津福通木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赵维强
分类号 F26B3/06(2006.01)I;F26B2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26B3/06(2006.01)I
代理机构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代理人 王来佳
主权项 一种桦木的烘干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其烘干步骤为:⑴一次烘干处理:将桦木湿板在烘干窑中码风干垛,关闭排湿窗,窑内温度升高至65℃,窑内湿度保持在62%~65%,3个小时后,调节窑内温度至55℃,窑内湿度保持在45%以上,2个小时后,打开排湿窗,调节窑内湿度至48%以下,室温下保持在30~50小时,进行二次烘干处理;⑵二次烘干处理:关闭排湿窗,将窑内温度升高至65℃,窑内湿度保持在61%~63%,5个小时后,调节窑内温度至58℃,窑内湿度保持在45%以上,2个小时后,打开排湿窗,调节窑内湿度至48%以下,室温下保持在50小时,进行三次烘干处理;⑶三次烘干处理:关闭排湿窗,将窑内温度升高至65℃,窑内湿度保持在61%~63%,5个小时后,调节窑内温度至58℃,窑内湿度保持在43%以上,2个小时后,打开排湿窗,调节窑内湿度至45%以下,室温下保持在50~70小时,进行四次烘干处理;⑷四次烘干处理:关闭排湿窗,将窑内温度升高至63℃,窑内湿度保持在43%~45%,保持在30~40小时,进行最终烘干处理;⑸最终烘干处理:关闭排湿窗,将窑内温度降低至0℃,窑内湿度保持在54%~56%,3个小时后,窑内温度保持在0℃,窑内湿度调节至0%,2个小时后,打开排湿窗,窑内温度保持在0℃,窑内湿度保持在0%,停窑,从而加速消除木材的内在应力及木性,达到制作家具的标准;⑹养生:停窑后,将木材在室温下保持2天,由此保证制作家具后的不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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