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地下室施工,尤其涉及地下室围护支撑体的拆除方法。一种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它包括:步骤一,施工完砼支撑下部地下室结构并换撑完毕后,人工拆除与地下室外墙相交部位的砼非主支撑;步骤二,继续地下室结构施工,部分位于支撑下面的竖向结构如砼柱、砼墙等需在前期施工楼板相应位置预留砼浇捣空、预留搭接钢筋,在支撑室内破除、清渣完成后再进行结构补做,即要提前做好留设施工缝的深化设计;步骤三,地下室结构施工完后,在地下室内进行封闭式拆除砼支撑;步骤四,废钢筋和渣土利用已施工完成的地下室车道外运。本发明不需要大面积搭设防护棚,支撑拆除、垃圾清理等工作与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不占用工程主线路工期,减少了支撑拆除工序对结构施工关键线路的影响,加快总体施工进度。
申请公布号 CN10425097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31
申请号 CN201310257993.6 申请日期 2013.06.26
申请人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发明人 梁峰;侯宪伟;陈哨兵
分类号 E02D17/02(2006.01)I;E02D29/045(2006.01)I 主分类号 E02D17/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天协和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16 代理人 汤俊明
主权项 一种地下室围护支撑体封闭拆除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步骤一,施工完砼支撑下部地下室结构并换撑完毕后,人工拆除与地下室外墙相交部位的砼非主支撑;步骤二,继续地下室结构施工,部分位于支撑下面的的竖向结构如砼柱、砼墙需在前期施工楼板相应位置预留砼浇捣空、预留搭接钢筋,在支撑室内破除、清渣完成后再进行结构补做,即要提前做好留设施工缝的深化设计;步骤三,地下室结构施工完后,在地下室内进行封闭式拆除砼支撑;步骤四,废钢筋和渣土利用已施工完成的地下室车道外运。
地址 201900 上海市宝山区盘古路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