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参二醇皂苷组分的抗精神分裂症医药用途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人参二醇皂苷组分在制备抗精神分裂症药物中的应用,包括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对抗精神分裂症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反应等毒副作用;所述药物为人参二醇皂苷组分单独或与其它药物,与其它活性化合物与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组成的药物。本发明证实人参二醇皂苷组分(Rb)可改善精神分裂症模型动物的认知能力并能对抗多种精神分裂症药物的神经毒副作用,并改善精神分裂的阴性症状(如认知功能障碍),可在制备抗精神分裂症药物中的应用。
申请公布号 CN10422481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24
申请号 CN201410436367.8 申请日期 2014.08.29
申请人 浙江大学 发明人 连晓媛;钱恒;张治针;周广骏
分类号 A61K31/704(2006.01)I;A61P25/18(2006.01)I;A61P25/28(2006.01)I;A61K31/5415(2006.01)N;A61K31/551(2006.01)N;A61K31/4515(2006.01)N 主分类号 A61K31/704(2006.01)I
代理机构 杭州求是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200 代理人 张法高;赵杭丽
主权项 人参二醇皂苷活性组分在制备抗精神分裂症药物中的应用,所述人参二醇皂苷组分主要包括人参皂苷Rb<sub>1</sub>、Rb<sub>2</sub>、Rb<sub>3</sub>、Rc和Rd五种人参二醇皂苷,它们的结构式为:<img file="995892dest_path_image001.GIF" wi="540" he="456" />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由人参二醇皂苷组分与制剂允许的赋形剂或载体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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