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环保综合非挖掘整体维修施工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下水管道非挖掘维修施工法,依次为:通过灌满水检测漏水与否的漏水量检测步骤;若漏水量较多,则通过在维修部位涂抹含有斑脱土的混合液,断绝漏水,并对受损的管道进行管道内非挖掘精密部分维修的漏水部部分维修步骤;将第一次维修液高压填充到管道内部的第一次维修液填充步骤;对管道中残存的维修液进行吸入并储存到罐内的第一次维修液吸入步骤;第二次维修液填充步骤;对管道中所残留的维修液进行吸入并储存到罐内的第二次维修液吸入步骤;对下水管道、沙井及支管进行管道清洁的管道中间清洁步骤;对管道底部所残余的维修液进行清除的残留液清除步骤;并通过非挖掘方法,对漏水发生部位进行全方位维修的工程。
申请公布号 CN10233086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24
申请号 CN201110177037.8 申请日期 2011.06.28
申请人 韩明子 发明人 李东洌
分类号 F16L55/164(2006.01)I 主分类号 F16L55/16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9 代理人 张涛
主权项 一种环保综合非挖掘整体维修施工法,作为一种通过遥控装置对下水管道内部的障碍物进行切割,并利用闭路电视对管道内部进行录制后,高压清洁下水管道的非挖掘整体维修施工法,其特征在于:该施工法作为对沙井、管道及支管的密封和对漏水部位用非挖掘方式进行全方位维修的一项工程,可依次经过:封锁维修区间内的下水管道、沙井及支管上下部位的上部和下部后,通过灌满水检测漏水与否的漏水量检测步骤(S20);根据所述漏水量检测步骤的检测结果,若漏水量较多,则通过在维修部位涂抹含有斑脱土的混合液断绝漏水,并对受损的管道进行管道内非挖掘精密部分维修的漏水部部分维修步骤(S30);在完成所述漏水部部分维修步骤以后,如果还继续漏水,则先封锁维修区间内下水管道的上部、下部及支管上部后,为了对管道内部的破损部位浸透及涂抹液体成分,将第一次维修液(Ta)高压填充到管道内部的第一次维修液填充步骤(S40);在填充完所述第一次维修液后,再经过40分钟乃至1个小时后,对管道中残存的维修液进行吸入,并储存到罐内的第一次维修液吸入步骤(S50);在完成所述第一次维修液吸入步骤以后,将液体成分的第二次维修液(Tb)补充喷射到管道内部,使之浸透于管道的破损部位,并与分散在周围的沙土或与存在于缝隙中的物质进行混合及硬化的第二次维修液填充步骤(S60);在填充完所述第二次维修液后,再经过40分钟乃至1个小时左右后,对管道中所残留的维修液进行吸入,并储存到罐内的第二次维修液吸入步骤(S70);在完成所述第二次维修液吸入步骤后,对下水管道、沙井及支管进行管道清洁的管道中间清洁步骤(S80);完成所述管道中间清洁步骤后,对管道底部所残余的维修液进行清除的残留液清除步骤(S90);之后通过沙井部真空压检查,进行防水检查,并通过在管道内部投放的CCTV装置,在完成施工后进行检验。
地址 韩国大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