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身份识别自助终端及对应的房产证明打印终端 |
摘要 |
一种身份识别自助终端及对应的房产证明打印终端,所述身份识别自助终端包括:身份证识别装置、人脸识别处理装置、彩色摄像头、黑白摄像头;所述身份证识别装置获取身份证信息并获得身份证上的个人照片,将所述个人照片发送到人脸识别处理装置;利用所述彩色摄像头和黑白摄像头分别获取自助终端操作人的人脸黑白图像和彩色图像,分别与个人照片进行比较,当所述黑白图像差异度或彩色图像差异度中任意一个小于设定阈值,认定身份证和自助终端操作人属于同一人。与单独获得人脸彩色图像相比,人脸黑白图像在强光下更容易识别,将身份证的个人照片分别与人脸黑白图像和人脸彩色图像进行比较,能更容易识别。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1750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2.17 |
申请号 |
CN201410423471.3 |
申请日期 |
2014.08.26 |
申请人 |
杭州摩科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马捷 |
分类号 |
G07F17/42(2006.01)I;G06K9/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7F17/4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裕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1 |
代理人 |
应圣义 |
主权项 |
一种身份识别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身份证识别装置、人脸识别处理装置、彩色摄像头、黑白摄像头;所述身份证识别装置获取身份证信息并获得身份证上的个人照片,将所述个人照片发送到人脸识别处理装置;利用所述彩色摄像头和黑白摄像头分别获取自助终端操作人的人脸黑白图像和彩色图像,将黑白图像和彩色图像发送到人脸识别处理装置,并分别与个人照片进行比较,得到黑白图像差异度和彩色图像差异度,当所述黑白图像差异度或彩色图像差异度中任意一个小于设定阈值,认定身份证和自助终端操作人属于同一人。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大厦B座16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