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模块化看台单元及模块化组合看台 |
摘要 |
一种模块化看台单元及模块化组合看台,模块化组合看台由两种模块化看台单元构成,其中一种模块化看台单元包括:一底架、多层设置在底架上的台阶以及设置在台阶上的座椅,底架的底面设置有角件,底架后侧的两端分别向上设置一角柱,角柱的顶端设置有连接端,角柱的高度小于标准集装箱高度的一半;另一种模块化看台单元包括:一底架、多层设置在底架上的台阶以及设置在台阶上的座椅,底架的四角位置分别设置一角柱,各角柱的底端均向下超出底架的底面,各角柱的底端分别设置有连接端;该两模块化看台单元可在运输时上下堆叠,组合成一个类似于集装箱外形的组合体,实现双层堆叠运输,使运输成本大大降低。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137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2.17 |
申请号 |
CN201310330594.8 |
申请日期 |
2013.07.31 |
申请人 |
广东新会中集特种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谢飞龙;黎泽深;罗超军 |
分类号 |
E04H3/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4H3/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刘抗美;金云嵋 |
主权项 |
一种模块化组合看台,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模块化看台单元,包括:一底架、多层设置在所述底架上的台阶以及设置在所述台阶上的座椅,所述底架的底面设置有角件,所述底架后侧的两端分别向上设置一角柱,所述角柱的顶端设置有用以连接柱状物件的连接端,所述角柱的高度小于标准集装箱高度的一半;第二模块化看台单元,包括:一底架、多层设置在所述底架上的台阶以及设置在所述台阶上的座椅,所述底架的四角位置分别设置一角柱,各角柱的底端均向下超出所述底架的底面,各角柱的底端分别设置有用以连接柱状物件的连接端;所述第二模块化看台后侧的两根角柱底端的连接端可与所述第一模块化看台单元后侧的两根角柱顶端的连接端匹配对接。 |
地址 |
529144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中集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