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眩光格栅灯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防眩光格栅灯,所述防眩光格栅灯包括一个发光源、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以及第五板状格栅;所述两个第一板状格栅位于所述Y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Y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两个第二板状格栅位于所述Y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Y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两个第三板状格栅位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对称,且所述第三板状格栅与所述第一板状格栅相垂直;所述两个第四板状格栅位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两个第五板状格栅位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防眩光格栅灯适合对墙体进行均匀照明,由于路人看不见发光源,因此可有效地防止眩光的产生。 |
申请公布号 |
CN10421467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2.17 |
申请号 |
CN201310206790.4 |
申请日期 |
2013.05.29 |
申请人 |
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周明杰;王男梓 |
分类号 |
F21V11/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V11/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主权项 |
一种防眩光格栅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眩光格栅灯具有一个XZ轴基准平面、一个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垂直的YZ轴基准平面、以及与所述XZ、YZ轴基准平面相垂直的XY轴基准平面,所述Z轴为所述防眩光格栅灯的对称中心,所述防眩光格栅灯包括:两个第一板状格栅,所述两个第一板状格栅位于所述Y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Y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第一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Y轴基准平面具有第一高度;两个第二板状格栅,所述两个第二板状格栅位于所述Y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Y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第二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Y轴基准平面具有小于第一高度的第二高度,且所述第二板状格栅相对所述YZ轴基准平面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一板状格栅相对所述YZ轴基准平面的距离,且所述第二板状格栅与所述第一板状格栅相平行;两个第三板状格栅,所述两个第三板状格栅位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第三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具有第三高度,且所述第三板状格栅与所述第一板状格栅相垂直;两个第四板状格栅,所述两个第四板状格栅位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第四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Y轴基准平面具有小于第三高度的第四高度,且所述第四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的距离大于所述第三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的距离;两个第五板状格栅,所述两个第五板状格栅位于所述XZ轴基准平面相对的两侧且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对称,所述第五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Y轴基准平面具有小于第四高度的第五高度,且所述第五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的距离大于所述第四板状格栅相对所述XZ轴基准平面的距离,且所述第五板状格栅与所述第三板状格栅及第四板状格栅相平行;以及一个发光源,所述发光源位于所述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板状格栅远离所述XY轴基准平面的一侧。 |
地址 |
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西六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