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困倦判定装置及程序
摘要 根据所提取的眨眼的闭眼持续时间为规定时间(例如1秒)以上的区间中的眼睑开度的时序数据,求出极大值及极小值。在闭眼持续时间为1秒以上的区间上存在多个极小值时,一边通过从所求得的极大值向极小值每次向较低的值滑动某一确定的间隔的要领来设定可变闭眼阈值,一边相对于各可变闭眼阈值提取往返经过可变闭眼阈值的眨眼,来求出眨眼间间隔。若所求得的眨眼间间隔例如在1秒以下且在0.2秒以上,则判断为发生了频发性眨眼,由此检测频发性眨眼。能够高精度地检测频发性眨眼,从而能够高精度地判定困倦状态。
申请公布号 CN10235641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17
申请号 CN201080012708.9 申请日期 2010.03.17
申请人 爱信精机株式会社;株式会社电装 发明人 依田拓;大见拓宽;角屋明;田中勇彦
分类号 G08G1/16(2006.01)I;A61B5/18(2006.01)I;B60R11/04(2006.01)I 主分类号 G08G1/16(2006.01)I
代理机构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代理人 宋晓宝;郭晓东
主权项 一种困倦判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具有:拍摄部,其对判定对象人员的包括眼睛的区域进行连续拍摄;开度检测部,其基于所述拍摄部连续拍摄得到的图像,来对眼睑开度的时序数据进行检测;频发性眨眼检测部,其基于由所述开度检测部检测到的眼睑开度的时序数据,从所述眼睑开度持续小于规定的阈值的范围,提取极大值和极小值,并对利用在所提取的极大值和极小值之间设定的阈值来检测的眨眼间间隔处在规定时间以内的频发性眨眼进行检测;困倦状态判定部,其基于所述频发性眨眼检测部的检测结果,来判定所述判定对象人员的困倦状态。
地址 日本国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