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饮料机之部分
摘要 【物品用途】;本设计的物品是饮料机,作为例如:冲泡饮料之用。;【设计说明】;仰视图不具设计特征,其亦非观察重点,故省略之。;图式所揭露之实线部分,为本案主张设计之部分,虚线部分为本案不主张设计之部分。
申请公布号 TWD164677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11
申请号 TW103300933 申请日期 2014.02.19
申请人 克律格绿山公司 美国 发明人 曼利 大卫;盖拉赫 凯伦;薛帕德 詹姆斯;史黛西 蜜雪儿;约德 班;弗格尔 史考特;康明斯 艾利森;西米欧尼 史黛芬妮;库瑞 史蒂芬;梅特萨多 保罗;麦基 詹姆士;邓达
分类号 07-01 主分类号 07-0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