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及其房屋的沉浮方法及其用途
摘要 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或房屋是基于有下开口浮仓的浮体平台可靠的独立稳定性为基础,具体是,稳定浮体平台的下开口浮仓(7)至少为0.4米以上深度,下开口浮仓(7)至少包括从内至外三圈及其三圈以上的环形浮,各圈的环形浮仓之间实质相互独立而互不交错,相互独立即浮态时互不直接通气,中部环形浮仓(48)及外部环形浮仓(49)至少分别有6个分段且实质相互独立的浮仓(7),各环形浮仓之间适合以等距或大致等距的环形基脚(3)间隔分布。继而用途还包括水陆两可的常规房屋借助浮体的稳定潜水功能而扩展减灾能力,概念性的减灾房屋全面涉足了物理性天灾的空白减灾领域;还顺便解决房屋下地桩平时的自沉降缺陷;以及顺便解决水陆可变房屋的平民化。
申请公布号 CN10196686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10
申请号 CN200910060115.9 申请日期 2009.07.27
申请人 刘吉彬 发明人 不公告发明人
分类号 B63B35/44(2006.01)I 主分类号 B63B35/44(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包括基本的浮体平台,或载体下一体的下浮体平台,或房屋下一体的浮体平台,浮体平台基本的结构是以地板及圈状的基脚作为下开口的浮仓构件为主,下开口浮仓除下开口外的其它面本身不透气也不透水,下开口的浮仓是内外多个独立浮仓的集合体;其下开口的浮仓与水面可密封空气使浮体平台是可在水中以漂浮及半浮的状态单独使用;或者浮体平台可坐落于地面上单独使用;或者浮体平台可在水中或陆地上都可实现水陆状态之间的转换;其浮体平台本质是可脱离地基的整体独立浮体结构;上述水陆两可的稳定浮体平台的特征是所述浮体平台(27)的下开口浮仓(7)为0.4米以上深度,都为下开口浮仓(7)的集合体至少包括从内至外三圈及其三圈以上的环形浮仓,各圈的环形浮仓之间实质相互独立而互不交错,中部环形浮仓(48)及外部环形浮仓(49)至少分别有6个分段且实质相互独立的下开口浮仓(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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