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信息处理设备
摘要 信息处理设备,包括:第一组件,包含显示单元,以及所述信息处理设备的第一天线;第二组件,包含运算单元以及射频电路;所述运算单元用于提供显示信号给所述显示单元;第一连接件,用于将所述第一组件与所述第二组件连接,并且使所述第一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二组件转动;以及第二天线,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接件上。
申请公布号 CN10263706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03
申请号 CN201110303297.5 申请日期 2011.09.28
申请人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发明人 莫达飞;胡兆伟;冶春梅;龚雄兵
分类号 G06F1/16(2006.01)I;H01Q2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1/1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安之斐
主权项 一种信息处理设备,包括:第一组件,包含显示单元,以及所述信息处理设备的第一天线;第二组件,包含运算单元以及射频电路;所述运算单元用于提供显示信号给所述显示单元;第一连接件,用于将所述第一组件与所述第二组件连接,并且使所述第一组件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二组件转动;以及第二天线,设置在所述第一连接件上,其中所述第一组件包括用于容纳显示单元的第一金属壳体,并且具有第一表面以及第二表面,所述第一金属壳体的第一金属表面与所述显示单元的显示屏幕相对,并且用作所述第一天线;所述第二组件包括用于容纳运算单元以及所述射频电路的第二金属壳体,并且所述第二金属壳体具有第三表面以及第四表面,所述第三表面为第二金属壳体的上表面,并且所述第四表面为第二金属壳体的下表面;基于所述第一表面与第四表面的相对位置,所述信息处理设备具有第一工作状态以及第二工作状态,其中如果所述第一组件相对于所述第二组件顺时针旋转,并且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四表面不重合,则所述信息处理设备具有所述第一工作状态,并且如果所述第一组件相对于所述第二组件顺时针旋转,并且所述第一表面与所述第四表面重合,则所述信息处理设备具有所述第二工作状态;在所述第一工作状态下,所述第一天线与所述射频电路耦合,并且所述第二天线与所述射频电路耦合;以及在所述第二工作状态下,仅所述第二天线与所述射频电路耦合。
地址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