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让液体燃料之烛芯快速点燃之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可让液体燃料之烛芯快速点燃之装置,其包含有一个端面与一个底面,该端面与该底面之间具有阶级落差而形成一个容纳部,该容纳部能够供液体燃料暂存,该底面设有至少一个穿孔,该穿孔供烛芯穿设,当注入液体燃料至该容纳部,位于该穿孔的烛芯吸附液体燃料,液体燃料同时往上与往下浸润于烛芯,能够加速烛芯整体浸润液体燃料,令烛芯能够快速点燃。
申请公布号 TWI463099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2.01
申请号 TW101125603 申请日期 2012.07.17
申请人 爱烙达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西屯区工业区三十二路68号 发明人 陈维隆
分类号 F23D3/18 主分类号 F23D3/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殷世 台中市西区公益路367号16楼之2;黄仕勋 台中市西区公益路367号16楼之2
主权项 一种可让液体燃料之烛芯快速点燃之装置,其包含有一个端面与一个底面,该端面与该底面之间具有阶级落差而形成一个容纳部,该容纳部能够供液体燃料暂存,该底面设有至少一个穿孔,该穿孔供烛芯穿设,当注入液体燃料至该容纳部,位于该穿孔的烛芯吸附液体燃料,液体燃料同时往上与往下浸润于烛芯,能够加速烛芯整体浸润液体燃料,令烛芯能够快速点燃。
地址 台中市西屯区工业区三十二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