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使就寝者在设定时间舒适地觉醒的照明器具。在能够安装于顶棚面(11)的器具主体(20)上,设有能沿着顶棚面照射光的间接光发光部(30A)、及能向离开顶棚面的方向照射光的直接光发光部(40)。器具主体上设有对间接光发光部及直接光发光部进行点灯、熄灯及调光的控制部(23)。控制部具有起床模式,该起床模式为:在预先设定的起床时刻前的点灯开始时刻,使间接光发光部和直接光发光部以光量比高点灯状态少的低点灯状态点灯,接着使间接光发光部和直接光发光部增亮。在起床模式下,控制部先使间接光发光部以低点灯状态点灯,接着使直接光发光部以低点灯状态点灯。据此,能够使就寝者逐渐适应明亮,在起床时刻舒适地觉醒。
申请公布号 CN10415447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1.19
申请号 CN201410195202.6 申请日期 2014.05.09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小林浩明;速水拓
分类号 F21S8/04(2006.01)I;F21V14/00(2006.01)I;H05B37/02(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04(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安香子;黄剑锋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具备:器具主体,能够安装于顶棚面;间接光发光部,支承于上述器具主体,能够沿着上述顶棚面照射光;直接光发光部,支承于上述器具主体,能够向离开上述顶棚面的方向照射光;以及控制部,对上述间接光发光部和上述直接光发光部进行点灯、熄灯以及调光;上述控制部具有起床模式,该起床模式为:在预先设定的起床时刻前的点灯开始时刻,使上述间接光发光部以及上述直接光发光部以光量比高点灯状态少的低点灯状态点灯,接着使上述间接光发光部以及上述直接光发光部增亮;在上述起床模式下,上述控制部先使上述间接光发光部以上述低点灯状态点灯,接着使上述直接光发光部以上述低点灯状态点灯。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