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剃毛器
摘要 设置在行进方向的后侧的第二毛发竖起棂(33B)被配置成比设置在行进方向的前侧的第一毛发竖起棂(33A)更靠近顶点(Y)。该结构减少了第一毛发竖起棂(33A)和第二毛发竖起棂(33B)之间的毛发竖起力的差异,结果可以更加高效地使体毛竖起。
申请公布号 CN10278163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1.05
申请号 CN201180011922.7 申请日期 2011.03.24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清水宏明;小林昇;小森俊介;生田利夫;岩崎重左门
分类号 B26B19/04(2006.01)I;B26B19/00(2006.01)I 主分类号 B26B19/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
主权项 一种电动剃毛器,包括:剃毛器主体;外刀片,其具有由棂所限定的刀片孔;以及内刀片,其设置在所述外刀片的内侧,用于相对于所述外刀片进行移动并切断插入所述刀片孔内的体毛,其中,所述外刀片形成为向着皮肤表面侧突出的圆弧形状,并且在所述剃毛器主体的端部处露出,所述外刀片的棂包括设置有毛发竖起部的毛发竖起棂,所述毛发竖起部用于当在所述皮肤表面上移动时,与体毛相接触以使体毛相对于所述皮肤表面竖起,所述毛发竖起棂包括:第一毛发竖起棂,其以所述外刀片的顶点作为边界设置在所述剃毛器主体的行进方向的前侧;以及第二毛发竖起棂,其以所述外刀片的顶点作为边界设置在所述行进方向的后侧,所述第一毛发竖起棂和所述第二毛发竖起棂被形成为彼此具有同一形状,并且分别沿着与所述行进方向垂直的方向配置,以及所述第二毛发竖起棂被配置成比所述第一毛发竖起棂更靠近所述顶点。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