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木材干燥工艺及其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木材干燥工艺,其特征在于:木材经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后进行养生干燥处理;所述养生干燥处理为将木材放置于环境温度控制在20℃-30℃且环境湿度控制在25%-35%的养生干燥处理室内4天-5天。一种木材干燥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用来进行木材整体干燥处理的木材整体干燥装置以及用来进行养生干燥处理的养生干燥装置;所述养生干燥装置包括用来放置木材的能启闭的密闭养生干燥处理室以及设于养生干燥处理室的用来控制养生干燥处理室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的养生干燥温湿度监测控制装置。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消除木材内部应力的木材干燥工艺及其系统。
申请公布号 CN10251406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29
申请号 CN201110458704.X 申请日期 2011.12.31
申请人 福建省华名华居家居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展;翁美玉;陈宵靖;汤功勇
分类号 B27K5/00(2006.01)I;B27K1/00(2006.01)I 主分类号 B27K5/00(2006.01)I
代理机构 福州智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5208 代理人 黄秀婷;丁秀丽
主权项 一种木材干燥工艺,其特征在于:木材经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后依次进行养生干燥处理和第一次表面干燥处理;所述木材整体干燥处理的步骤如下依次进行:A堆垛处理:将木材堆垛好放置于干燥的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在本步骤或者步骤C中启动对放置于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木材含水率的监测工作;B预处理:完成步骤A后,以每小时4℃的升温速度将步骤A所述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加热升温至45℃,同时调节环境湿度至18.5%,之后保持24小时;C第一次升温处理:完成步骤B后,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48℃,环境湿度降至12%,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D第一次平衡处理:当监测获得木材含水率为35%时,结束步骤C,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50℃,环境湿度升至18%,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16小时;E第二次升温处理:完成步骤D后,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55℃,环境湿度降至11%,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F第二次平衡处理:当监测获得木材含水率为25%时,结束步骤E,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58℃,环境湿度升至17.5%,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14小时;G第三次升温处理:完成步骤F后,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60℃,环境湿度降至9%,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H第四次升温处理:当监测获得木材含水率为16%时,结束步骤G,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63℃,环境湿度降至7.5%,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I终了处理:当监测获得木材含水率为10%时,结束步骤H,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使环境温度升至65℃,环境湿度升至10%,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16小时;J降温处理:完成步骤I后,调节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的环境温度,使环境温度降至52℃,环境湿度保持为10%,并保持该环境温度和环境湿度条件;K冷却处理:当监测获得木材含水率为8%时,结束步骤J,使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自然降温,木材自然冷却至普通室温后从木材整体干燥处理室(14)内移出;所述养生干燥处理为将木材放置于环境温度控制在20℃‑30℃且环境湿度控制在25%‑35%的养生干燥处理室(1)内4天‑5天;将经过养生干燥处理后的木材通过木工加工处理形成规格料后,检测规格料的面板含水率,对面板含水率大于12%的规格料进行第一次表面干燥处理,所述第一次表面干燥处理为将规格料放置于环境温度控制在30℃‑40℃且环境湿度控制在20%‑30%的表面干燥处理室(7)内,直至面板含水率小于或等于12%即结束第一次表面干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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