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监控定位系统的卫星星座的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监控系统(1),其包括至少一个监控卫星(S2),所述监控卫星以低于卫星星座(2)的卫星(S1)的高度的高度被置于轨道(O2)中,以能够接收所述卫星(S1)向地球(T)发射的定位信号,和其包括处理单元(11),用于检查所述所接收的定位信号的完整性,使用独立于为此目的的所述信号的位置信息。
申请公布号 CN10220363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22
申请号 CN200980144030.7 申请日期 2009.11.02
申请人 阿斯特里姆有限公司 发明人 R·莱内
分类号 G01S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1S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臧永杰;卢江
主权项 监控系统,用于监控属于定位系统的卫星星座(2)所发射的定位信号,所述监控系统(1)包括:‑ 至少一个监控卫星(S2),具有至少下述星载装置:        ▪ 至少一个接收器(9),其能够直接接收所述卫星星座(2)的卫星(S1)所发射的定位信号;和        ▪ 至少一个发射器(13),其能够向地球(T)发射完整性数据,所述完整性数据表明所述卫星星座(2)的一个或多个卫星(S1),其定位信号是错误的;‑ 至少一个安置于地球上的控制中心(3),其控制所述监控卫星(S2),并且具有能够接收这样的监控卫星(S2)所发射的完整性数据的装置(4);和‑ 至少一个完整性消息分配中心(5),其安置于地球(T)上,并且具有:        ▪ 用于接收来自监控卫星(S2)的由所述控制中心(3)传输的完整性数据的装置(6);        ▪ 用于根据这样的完整性数据确定与定位系统的所述卫星星座(2)的卫星(S1)有关的完整性消息的装置(7);和        ▪ 用于向用户发射这样的完整性消息的装置(8),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卫星(S2)以低于所述卫星星座(2)的卫星(S1)的高度的高度被置于轨道(O2)上,以使得能够接收这样的卫星(S1)向地球(T)发射的定位信号,并且所述监控卫星(S2)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单元(11),用于检查所接收的定位信号的完整性,使用独立于这样的定位信号的位置信息,用于确定具有所发射的错误的定位信号的一个或多个卫星(S1)和用于形成相应的完整性数据。
地址 法国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