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适用于经草酸盐处理后的不锈钢的润滑处理液 |
摘要 |
一种适用于经草酸盐处理后的不锈钢的润滑处理液,涉及润滑处理液技术领域,有以下组分组成:草酸、钼酸铵、氟化氢钠、水、亚硫酸钠、三硫酸二铁和硫酸氢钠,该处理液在使用时的处理温度需要保证在90-95摄氏度,并且处理时间不能超过20分钟,应当控制在15-20分钟内为宜。本发明润滑效果明显、能够有效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生产效率,尤其是对经过草酸盐处理后的不锈钢产品的效果更加明显。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0957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22 |
申请号 |
CN201410345787.5 |
申请日期 |
2014.07.18 |
申请人 |
安徽铖友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倪明光;张红喜 |
分类号 |
C10M169/04(2006.01)I;C10N30/06(2006.01)N;C10N40/24(2006.01)N |
主分类号 |
C10M16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
代理人 |
娄尔玉 |
主权项 |
一种适用于经草酸盐处理后的不锈钢的润滑处理液,其特征在于:有以下组分组成:草酸 50g/l钼酸铵 30g/l氟化氢钠 25g/l水 1g/l亚硫酸钠 3g/l三硫酸二铁 30g/l硫酸氢钠 10g/l。 |
地址 |
238200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开发区太阳河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