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以广告为交易对象的装置及其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以广告为交易对象的装置及其方法,是关于一种广告商以提供消费卷或储值卡储值方式付费请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装置及其方法;该装置包含一操作单元、一显示单元及一消费点数提供单元,该操作单元接受消费者操作,而选择一广告商提供的广告经由显示单元播放给消费者观看,于所述广告播放完毕后,利用消费点数提供单元发送所述广告商提供的一商店的消费点数,供给消费者取用所述消费点数至商店进行消费,令广告商以提供所述消费点数方式付费请消费者观看适合的广告,使广告费使用在适当客群上。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11221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22 |
申请号 | CN201310139938.7 | 申请日期 | 2013.04.22 |
申请人 | 王臻浩 | 发明人 | 王臻浩 |
分类号 | G06Q30/02(2012.01)I | 主分类号 | G06Q30/02(2012.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程殿军 |
主权项 | 一 种 以 广 告 为 交 易 对 象 的 装 置 , 其特征在于,其包 含 :一 操 作 单 元 , 接 受 消 费 者 操 作 , 而 选 择 一 广 告 商 提 供 且 消 费 者 有 兴 趣 的 广 告 资 料 ;一 显 示 单 元 , 电 性 连 接 该 操 作 单 元 , 而 播 放 该 广 告 资 料 给 消 费 者 观 看 ; 及一 消 费 点 数 提 供 单 元 , 电 性 连 接 该 操 作 单 元 , 且 消费 点 数 提 供 单 元 于 所 述 广 告 资 料 播 放 完 毕 后 , 发 送 所 述 广 告 商 提 供 的 一 商 店 的 消 费 点 数 , 供 给 消 费 者 取 用 所 述 消 费 点 数 至 商 店 进 行 消 费 , 使 广 告 商 以 提 供 所 述 消 费 点 数 方 式 付 费 请 消 费 者 观 看 适 合 的 广 告 资 料 。 |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信义区吴兴街2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