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空气净化器(DA-880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空气净化器(DA-880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净化空气,提高空气质量。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97506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22
申请号 CN201430175304.2 申请日期 2014.06.10
申请人 黄汪洋 发明人
分类号 23-04 主分类号 23-04
代理机构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11395 代理人 李向东
主权项
地址 322000 浙江省金华市义务市稠城街道西门街101弄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