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复垦目的的尾矿的堆置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复垦目的的尾矿的堆置方法,具体是采用植物性废弃物与尾矿互层的堆置方式进行尾矿的堆置,各层厚度控制在5~50cm,所述堆体顶层为微粒级粒度占20%~50%的尾矿层;其中:所述的植物性废弃物为选自稻草、麦秆、麦壳、红苕藤、烟叶杆、木薯茎叶、木薯渣、谷壳、豆杆、豆壳、酒糟、厩肥、蒿草、芦苇、茅草、稗草、田字萍、牵牛藤、狗尾草、牛筋草、不用的灌木或乔木及其枝叶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本发明所述堆置方法可有效降低尾矿中重金属离子的活性,降低重金属污染;经该方法堆置后的尾矿可用作植物生长的土壤,代替现有的熟土用于石漠化治理、矿山复绿、城市绿化等领域。 |
申请公布号 |
CN102701826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22 |
申请号 |
CN201210198986.9 |
申请日期 |
2012.06.16 |
申请人 |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彭光菊;张健伟 |
分类号 |
C05G1/00(2006.01)I;C05G3/00(2006.01)I;C05F17/00(2006.01)I;B09B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5G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桂林市持衡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5107 |
代理人 |
唐智芳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复垦目的的尾矿的堆置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植物性废弃物与尾矿互层的堆置方式进行尾矿的堆置,各层厚度控制在5~50cm,所述堆体顶层为微粒级粒度占20%~50%的尾矿层;其中:所述的植物性废弃物为选自稻草、麦秆、麦壳、红苕藤、烟叶杆、木薯茎叶、木薯渣、谷壳、豆杆、豆壳、酒糟、厩肥、蒿草、芦苇、茅草、稗草、田字萍、牵牛藤、狗尾草、牛筋草、不用的灌木或乔木及其枝叶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堆置期间进行防雨措施,整个堆置过程中无需翻动堆体。 |
地址 |
5410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