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镜头机构
摘要 镜头机构包括第一套筒、第二套筒及第三套筒。第一套筒具有第一导槽且包括第一导销。第二套筒具有第二导槽且包括第二导销。第三套筒具有第三导槽。其中,第一套筒可转动地套设于第三套筒外,第二套筒设于第三套筒内且其第二导销沿第三套筒之第三导槽及第一套筒之第一导槽滑动,第一套筒之第一导销沿第二套筒之第二导槽滑动。
申请公布号 TWI457690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21
申请号 TW100135637 申请日期 2011.09.30
申请人 佳能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五股区五权路7巷8号5楼 发明人 江政南
分类号 G03B3/02;G03B3/00 主分类号 G03B3/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祁明辉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林素华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涂绮玲 台北市信义区忠孝东路5段510号22楼之2
主权项 一种镜头机构,包括:一第一套筒,具有一第一导槽及一第一导销;一第二套筒,具有一第二导槽及一第二导销;以及一第三套筒,具有一第三导槽;其中,该第一套筒可转动地套设于该第三套筒外,该第二套筒设于第三套筒内,且该第二套筒之该第二导销沿该第三套筒之该第三导槽及该第一套筒之该第一导槽滑动,及/或该第一套筒之该第一导销沿该第二套筒之该第二导槽滑动。
地址 新北市五股区五权路7巷8号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