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照明灯具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辆用照明灯具,其具有发光元件及透光部件,可以形成具有水平及倾斜明暗截止线的近光用配光图案,并且提高灯具设计的自由度。其构成为,使来自发光元件的光在透光部件的前表面进行内反射后,在其后表面(14b)再次进行内反射,并从该前表面射出。此时,前表面由朝向斜上方的平面构成,另外,使发光元件中的发光面的下端缘(12A1)位于与光轴(Ax)正交的水平线上。在此基础上,在透光部件的后表面上,将位于本车线侧的斜下方的第1区域(Z1)的、与在从正面观察灯具下向光轴(Ax)凸起地延伸的规定曲线(C1)相比位于内周侧的内周侧区域(Z1i),形成倾斜明暗截止线形成用的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102313227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15
申请号 CN201110193751.6 申请日期 2011.07.07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发明人 大谷友昭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13/04(2006.01)I;F21V7/09(2006.01)I;F21W101/02(2006.01)N;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代理人 何立波;张天舒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照明灯具,其具有:发光元件,其在向车辆前后方向延伸的光轴上的规定点的附近,朝向前方配置;以及透光部件,其配置在该发光元件的前方侧,该车辆用照明灯具构成为,使从所述发光元件射出的光入射至所述透光部件,在利用该透光部件的前表面进行内反射后,利用该透光部件的后表面再次进行内反射,并从该透光部件的前表面射出,该车辆用照明灯具的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元件配置为,具有下端缘以直线状延伸的发光面,并且使该发光面的下端缘位于与所述光轴正交的水平线上,所述透光部件的前表面由包含与所述光轴正交的水平线的朝向斜上方的平面构成,并且所述透光部件的后表面由将旋转抛物面作为基准面而形成的规定的光反射控制面构成,该旋转抛物面将相对于该透光部件的前表面与所述规定点对称的位置作为焦点,并且具有相对于所述光轴朝向前方向上倾斜的中心轴,在所述透光部件的前表面中的、以与连结所述规定点和所述焦点而成的直线的交点为中心的规定范围内的中央区域,实施镜面处理,由此,使得到达透光部件的前表面的来自发光元件的光,在该中央区域中,利用实施了镜面处理的反射面进行内反射,并且在位于该中央区域的外周侧的周边区域中,利用全反射而进行内反射,并且在所述透光部件的后表面上实施镜面处理,所述透光部件的后表面中的、相对于所述光轴位于本车线侧的斜下方的第1区域,以在从正面观察灯具下朝向所述光轴凸起地延伸的规定曲线为边界,划分为内周侧区域和外周侧区域,所述第1区域的内周侧区域构成为,作为用于利用来自该区域的反射光形成朝向本车线侧向斜上方延伸的倾斜明暗截止线的区域。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