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设备系统及电池组
摘要 本发明提供电动设备系统及电池组。在该电动设备系统中,不在检测电池电流的电流检测部设置双系统的检测电路,而能够判定电流检测部的异常(故障)。在从电池(10)向电动工具(50)放电时以及针对电池(10)的充电时,电池组(2)的异常判定部(48)根据通过来自电流检测电路(26)的检测信号而得到的电池电流(放电电流或者充电电流)来推定电池电压及电池温度的变化量,若上述推定结果(推定电压变化量及推定电流变化量)与通过电池单元电压测定Ic(20)及温度检测电路(22)而得到的电池电压及电池温度的实际变化量的差的一方超过默认值,则判定由电流检测电阻(24)及电流检测电路(26)构成的电流检测部异常。
申请公布号 CN10410412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15
申请号 CN201410076389.8 申请日期 2014.03.04
申请人 株式会社牧田 发明人 小早川忠彦;铃木均;福本匡章
分类号 H02J7/00(2006.01)I;G01R35/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2J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舒艳君;李洋
主权项 一种电动设备系统,具备具有能够充放电的电池的电池组、以该电池组为电源的电动设备以及对所述电池组充电的充电装置,所述电动设备系统的特征在于,具备:电流检测部,其检测在针对所述电池的充电时或者放电时在所述电池中流动的电池电流;电池状态检测部,其检测电池电压、和在所述电池电流流动时发热的发热部的温度的至少一方;以及判定单元,在针对所述电池的充电时或者放电时,所述判定单元根据在所述电流检测部检测出的电池电流,来推定在所述电池状态检测部检测出的所述电池电压和所述发热部的温度的至少一方的变化量,并且所述判定部计算在所述电池状态检测部检测出的电池电压和所述发热部的温度的至少一方的实际变化量,在该计算出的实际变化量与所述推定出的变化量的差在默认值以上的情况下,所述判定部判定所述电流检测部异常。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