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处理装置、图像形成装置以及图像处理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图像处理装置、图像形成装置以及图像处理方法。图像处理装置包括:水印附加部,将包括在复印的情况下变得显著的防复印图案的水印图案附加到图像;以及图案附加部,在图像的适当位置上附加规定图案,所述水印附加部包括:水印生成部,生成第1水印图案和第2水印图案中的至少一个,该第1水印图案是在复印的情况下防复印图案消失的图案,该第2水印图案是在复印的情况下防复印图案出现的图案;判断部,在将该水印生成部生成的第1水印图案附加到图像的情况下,判断所述图案附加部是否将所述规定图案附加到图像;以及区域设定部,在该判断部判断为将所述规定图案附加到图像的情况下,在与附加所述防复印图案的位置不同的位置上设定所述规定图案出现的区域。
申请公布号 CN10227121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15
申请号 CN201110150754.1 申请日期 2011.06.07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平雅和
分类号 H04N1/387(2006.01)I;H04N1/405(2006.01)I;H04N1/60(2006.01)I;G06T1/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1/38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吕晓章
主权项 一种图像处理装置,包括:水印附加部,将包括在复印的情况下变得显著的防复印图案的水印图案附加到图像;以及图案附加部,在图像的适当位置上附加规定图案,其中,所述水印附加部包括:水印生成部,当生成在复印的情况下防复印图案消失的水印图案的情况下,生成包括由比规定尺寸小的点构成的防复印图案和由比所述规定尺寸大的点构成的背景图案的水印图案;判断部,在将该水印生成部生成的水印图案附加到图像的情况下,判断所述图案附加部是否将所述规定图案附加到图像;以及区域设定部,在该判断部判断为将所述规定图案附加到图像的情况下,在与附加所述防复印图案的位置不同的位置上设定所述规定图案出现的区域,在该设定的区域中配置由比所述规定尺寸小的点构成的区域图案。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