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公仔(四)
摘要 【物品用途】;本设计物品,系有关于一种「公仔(四)」之设计,尤指一种应用于玩赏、装饰、推广及收藏之用者。;【设计说明】;本设计之设计特点在于其整体大致呈不倒翁形,包括有上半部的脸部图案及下半部的身段,脸部图案包括粗眉毛、一白一黑的圆形眼睛、鼻子、嘴巴及两侧腮红,又于型体之上半部两恻设有圆凸状之耳部,型体之下半部身段具有两对弧条等图案,形成极富可爱及趣味的造形美感,如此之整体造型设计,新颖、可爱,且呈现逗趣兼具隐喻性之视觉美感,应已符合设计专利成立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恳祈 钧局早日惠准专利,至感德便。;1.本设计不主张色彩。;2.图式中所揭露之文字部份非本设计之申请标的。
申请公布号 TWD163468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11
申请号 TW103301239 申请日期 2014.03.05
申请人 陈俊光 台中市潭子区大新路80巷25号 发明人 陈俊光
分类号 11-02 主分类号 1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台中市潭子区大新路80巷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