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方法 |
摘要 |
一种治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通过水帘柜将废气中的95%以上的树脂成分及粉尘过滤下来,然后送到液体吸收塔中,经检测达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到大气中,废气再导入氧化分解塔,将废气中残余的有机污染物进行氧化分解,清除了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后的气体才排放到大气中。本发明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能有效清除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使排放到大气的气体达到国家标准的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839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10.08 |
申请号 |
CN201410317970.4 |
申请日期 |
2014.07.07 |
申请人 |
佛山市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赵志明;江楠 |
分类号 |
B01D47/02(2006.01)I;B01D53/14(2006.01)I;B01D53/78(2006.01)I;B01D53/44(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D47/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佛山市永裕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6 |
代理人 |
杨启成 |
主权项 |
一种治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通过水帘柜将废气中的95%以上的树脂成分及粉尘过滤下来,然后送到液体吸收塔中,通过往气体中喷入雾状的吸收液吸收废气中所含的有机污染物,之后,经检测达国家排放标准后排放到大气中,若还没有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或者要达到超过国家标准的高标准排放,则将还没有达标的废气导入氧化分解塔,通过往气体中喷入雾状的氧化液体,将废气中残余的有机污染物进行氧化分解,清除了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后的气体才排放到大气中,这里,吸收液是生物降解良好的脂肪酸甲酯或者脂肪酸乙酯或者两者的混合物,氧化液是二氧化氯水溶液。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清水路10号第四层自编4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