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强制回收高炉放散煤气的工艺方法及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强制回收高炉放散煤气的工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开始放散时,采用自然回收方式经管道将称量料罐中的煤气引入干式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的净煤气进入低压净煤气主管;当称量料罐中煤气压力降低到设定值时,启动煤气抽风机二次强制回收放散煤气,将残留的放散煤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风机出口管道排入净煤气主管;本发明同时提供了实现此工艺方法的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克服了自然回收煤气工艺的不足,采用自然回收与强制回收相结合的二次回收方式对高炉炉顶放散煤气实现高效回收,可以在高炉生产允许的时间内(40秒内)回收90%以上的高炉放散煤气,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产生更明显的经济效益。
申请公布号 CN1040735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01
申请号 CN201410274381.2 申请日期 2014.06.18
申请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苏蔚;战奇;李霞;刘晓青
分类号 C21B5/06(2006.01)I;C21B7/00(2006.01)I 主分类号 C21B5/06(2006.01)I
代理机构 鞍山嘉讯科技专利事务所 21224 代理人 张群
主权项 强制回收高炉放散煤气的工艺方法,采用自然回收与强制回收相结合的二次回收方式对高炉炉顶放散煤气实现高效回收,放散煤气回收率超过90%;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开始放散时,利用称量料罐中煤气的自身压力和引射器吸排产生的出口负压的双重作用,经管道将称量料罐中的煤气引入干式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的净煤气经净煤气旁通管进入低压净煤气主管;当称量料罐中煤气压力降低到设定值时,即在放散煤气回收末期,启动煤气抽风机二次强制回收放散煤气,将残留的放散煤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风机出口管道排入净煤气主管;除尘灰采用吸排车或气力输送方式送至用户点。
地址 114000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