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具有烟熏香气的电子烟液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具有烟熏香气的电子烟液,其制备方法如下:将烟末或者烟丝用锡箔纸或者铝箔纸包裹后于240—600℃条件下回流加热10—40min,然后在30—40℃条件下用用水、甘油和乙醇的混合液浸提锡箔纸或者铝箔纸包裹的回流加热产物30—60min,即得电子烟液体;所述回流加热产物与水、甘油和乙醇的混合液的质量体积比为1:8—12,质量体积比中质量单位为g,体积单位为mL。本发明选取烟末、烟丝或者烟灰为原料,在一定温度下高温蒸馏,得到具有烟熏香的物质,这种香型的致香物和传统卷烟燃烧过程中产生烟熏香气成分相似,这种具有烟熏香型的电子烟液经过雾化器雾化后,抽吸者感觉这种电子烟液和传统卷烟燃烧过程中的感受一致,有卷烟燃烧过程中的烟熏香。
申请公布号 CN10406846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10.01
申请号 CN201410287752.0 申请日期 2014.06.25
申请人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赵国玲;黎艳玲;杨华武;黄建国;李亚白
分类号 A24B15/18(2006.01)I;A24F4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B15/18(2006.01)I
代理机构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代理人 卢宏
主权项 一种具有烟熏香气的电子烟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烟液制备方法如下:将烟末或者烟丝用锡箔纸或者铝箔纸包裹后于240—600℃条件下回流加热10—40min,然后在30—40℃条件下用水、甘油和乙醇的混合液浸提锡箔纸或者铝箔纸包裹的回流加热产物30—60min,即得电子烟液;所述回流加热产物与水、甘油和乙醇的混合液的质量体积比为1:8—12,质量体积比中质量单位为g,体积单位为mL。
地址 410007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三段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