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动机起动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发动机起动装置迅速且安静地进行自动怠速停止系统的发动机的惯性旋转中的小齿轮与环形齿轮的啮合。该发动机起动装置包括:连结于发动机的曲柄轴的环形齿轮;用于起动发动机的起动机电动机;向环形齿轮传递起动机电动机的旋转的小齿轮;使小齿轮移动,并使该小齿轮与环形齿轮啮合的小齿轮移动部件;以及执行多种控制模式中的任一种控制模式的起动机控制部件。
申请公布号 CN10259749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24
申请号 CN201080048577.X 申请日期 2010.10.22
申请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北野弘明;栗重正彦;龟井光一郎;小田原一浩;金田直人
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F02D29/02(2006.01)I;F02D41/06(2006.01)I;F02D41/18(2006.01)I;F02N15/00(2006.01)I 主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吕林红
主权项 一种发动机起动装置,用于在怠速停止条件成立时进行怠速停止,之后,在再起动条件成立时使发动机再起动的自动怠速停止系统,其特征在于,该发动机起动装置包括:环形齿轮,连结于上述发动机的曲柄轴;发动机转速检测部件,检测上述发动机的转速;起动机电动机,用于起动上述发动机;小齿轮,向上述环形齿轮传递上述起动机电动机的旋转;小齿轮移动部件,使上述小齿轮移动,并使该小齿轮与上述环形齿轮啮合;以及起动机控制部件,在上述自动怠速停止系统的发动机旋转中,在上述再起动条件成立时,根据由上述发动机转速检测部件检测到的发动机转速,执行用于再起动发动机的多种控制模式中的任一种控制模式,上述控制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控制模式在上述发动机转速为第一规定转速以上的情况下,恢复对发动机的燃料供给,仅通过燃烧燃料使发动机再起动,上述控制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控制模式在上述发动机转速为第二规定转速以下且第三规定转速以上的情况下,对上述起动机电动机通电,使上述小齿轮旋转后,利用上述小齿轮移动部件使环形齿轮与小齿轮啮合,通过曲柄起动使发动机再起动,上述控制模式中的至少一种控制模式在上述发动机转速为第四规定转速以下的情况下,利用上述小齿轮移动部件使小齿轮开始移动后,对上述起动机电动机通电,通过曲柄起动使发动机再起动,设置在上述发动机转速位于小于上述第一规定转速且大于上述第二规定转速的区域时以及在上述发动机转速位于小于上述第三规定转速且大于上述第四规定转速的区域时不执行上述控制模式的死区。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