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速公路联网计重收费中的称重修正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速公路联网计重收费中的称重修正方法,通过确定需修正秤台,然后由系统计算途径收费站B的修正因子Εδ,并最终根据公式X'<sub>B</sub>=X<sub>B</sub>+Εδ计算途径收费站B的秤台计量修正值X'<sub>B</sub>,或根据公式X'<sub>C</sub>=X<sub>C</sub>-Εδ计算终点收费站C的秤台计重修正值X'<sub>C</sub>。由于称重传感器具有良好的线性,因此可以保证采用计重差为分析对象的合理性。同时,由于每个独立秤台已经通过计量部门的检定,也保证了上述方法的合法性。进行修正后的称重数值偏差会更接近货车的真实重量,计重精度将进一步提高。通过提高联网收费系统中的动态秤计重精度,不仅能够保证公平、合理的进行通行费征收,同时,也能够有效减少因计重精度差异而造成的各类纠纷。
申请公布号 CN10406390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24
申请号 CN201410294759.5 申请日期 2014.06.26
申请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世国;张伟;王树兴;马晓刚;郭玉波;李若禹;刘中砥;李琰;曹蓉;陈雪珲;陈宏;王进
分类号 G07B15/06(2011.01)I;G01G19/03(2006.01)I 主分类号 G07B15/06(2011.01)I
代理机构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37218 代理人 李桂存
主权项 一种高速公路联网计重收费中的称重修正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a)对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数据库中一定时间间隔T内4型及以上货车的行驶信息进行检索; b)当某一车辆在时间t内从初始上路收费站A到终点站C之间的某一途径收费站B下路后又重新取卡上路,系统将此车辆判作为可疑车辆,并将该下站经过的秤台初步判定为需修正秤台; c)可疑车辆行驶一定旅途后,在终点站C下路,收费系统判定终点收费站的计重结果与需修正秤台的计重差值; d)收费系统计算初始上路收费站A到途径收费站B的距离与途径收费站B到终点站C的距离; e)当系统计算得出终点站C的计重与途径收费站B计重相差大于3%,且初始上路收费站A到途径收费站B的距离与途径收费站B到终点站C的距离的比值大于3倍,收费系统确认途径收费站B的秤台为需修正秤台; f)收费系统根据数据库中调取终点站C和途径收费站B中N辆驶过途径收费站B计重为X<sub>B</sub>后又驶过终点站C计重为X<sub>C</sub>的车辆,根据公式<sub>δ</sub>=X<sub>C</sub>‑X<sub>B</sub>求差值,之后将N辆汽车的称重差值δ进行数理统计,得到均值Εδ,Εδ为途径收费站B的修正因子; g)收费系统根据公式X'<sub>B</sub>=X<sub>B</sub>+Εδ计算途径收费站B的秤台计量修正值X'<sub>B</sub>,或根据公式X'<sub>C</sub>=X<sub>C</sub>‑Εδ计算终点收费站C的秤台计重修正值X'<sub>C</sub>。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