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再生装置、再生方法、及记录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于,可提供适合于3D显示之字幕或选单按钮的3D显示用之视讯格式的资料结构、记录媒体、再生装置及再生方法、以及程式。;在碟片(501)中系有,字幕3D显示时所使用的左眼用的字幕资料及右眼用的字幕资料,是以元期(epoch)单位而被记录。被同时再生的左眼用的字幕资料与右眼用的字幕资料的元期结构,系为相同。亦即,将同时再生之左眼用字幕资料的元期加以构成的显示组之数目,和将右眼用字幕资料的元期加以构成的显示组之数目,系为相同。本发明系可适用在例如3D显示用的碟片。
申请公布号 TWI454132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21
申请号 TW099110904 申请日期 2010.04.08
申请人 新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本 发明人 内村幸一
分类号 H04N13/04;H04N5/93 主分类号 H04N13/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一种再生装置,其特征为,当所再生之资料的资料结构是含有:在字幕或选单按钮所成之副影像的3D(3Dimensional)显示时所被使用的,前记副影像的左眼用L影像及右眼用R影像的画面单位之影像资料;且前记L影像之影像资料与前记R影像的画面单位之影像资料,系分别含有相同数量之PDS(Palette Definition Segment)、和可为不同数量之ODS(Object Definition Segment)的情况下,该再生装置系具备:读出部,系将前记资料中所含有之前记L影像及前记R影像的画面单位之影像资料,予以读出;输出部,系根据前记读出部所读出之前记L影像之画面单位的影像资料和前记R影像之画面单位的影像资料中所分别含有的相同数量之前记PDS和可为不同数量之前记ODS,来生成画面单位的前记L影像及前记R影像,并予以输出。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