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制备食品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制备食品的器具,包括与单独操作的烹饪单元(3)一起使用的切割单元(2),其中切割单元(2)具有第一基底结构、至少一个供给开口(27)、切割装置(22、24)、以及至少一个出口(28)。切割单元(2)可以处于相对于烹饪单元(3)的并排配置,其中出口(28)在向烹饪单元(3)供给经切割的食物原料的位置。切割装置(22、24)包括第一驱动件和布置在设置在基底结构的顶上的切割室内的至少一个旋转切割元件。切割室经由重叠区域通向出口开口,该重叠区域至少部分地布置在切割室的下方。进一步地,提供了与单独操作的切割单元(2)一起使用的烹饪单元(3),其包括第二基底结构、锅具、加热装置、以及搅拌装置(34),其包括第二驱动件和布置在锅具容积内的至少一个搅拌元件。锅具设置有上部接收开口。
申请公布号 CN10405338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17
申请号 CN201280067292.X 申请日期 2012.08.27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发明人 W·K·穆尔巴彻;G·泽尔戈伊-瓦格纳
分类号 A47J44/00(2006.01)I 主分类号 A47J44/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王茂华
主权项 一种切割单元(2),用于与在家用器具(1)中的单独操作的烹饪单元(3)一起使用以制备食品,所述切割单元(2)包括:‑第一基底结构(50);‑至少一个供给开口(27),用于插入待切割的食物原料;‑切割装置(22、24),用于切割食物原料;以及‑至少一个出口(28),用于使得经切割的食物原料出去;其中所述切割装置(22、24)包括第一驱动件(52)和至少一个旋转的切割元件(52),所述旋转的切割元件布置在切割室(53)内,所述切割室设置在所述基底结构的顶上;其中所述切割室经由重叠区域(54)通向所述出口开口,所述重叠区域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切割室的下方;并且其中所述切割单元(2)设置有配合侧部分,所述配合侧部分具有功用接收空间以用于放置烹饪单元;其中,所述功用接收空间设置在所述出口开口的下方。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