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监控个人电脑的方法、移动通信终端和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监控个人电脑的方法、移动通信终端和系统,所述方法包括:利用移动通信终端接收个人电脑拦截后发送的所述个人电脑用户的上网信息;根据所述上网信息确定是否需要阻止所述个人电脑用户接收所述上网信息对应的网络内容;若需阻止,则向所述个人电脑发送阻止命令以使所述个人电脑用户停止接收所述上网信息对应的网络内容。本发明实施例利用移动通信终端实时监控的技术手段,达到了实时对个人电脑端的有害信息过滤的技术效果,从而限制未成年人访问有害的网站和游戏网站,给末成年人提供一片安全、纯净、健康的网络环境,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上网惯。 |
申请公布号 |
CN10221428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17 |
申请号 |
CN201010145833.9 |
申请日期 |
2010.04.09 |
申请人 |
北京全天通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焦志峰 |
分类号 |
G06F21/50(2013.01)I;H04L29/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21/50(2013.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闻 |
主权项 |
一种监控个人电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个人电脑拦截所述个人电脑用户的上网信息;所述个人电脑根据同步的有害视频数据库中的信息确定是否发送所述上网信息;若需发送,则所述个人电脑向移动通信终端发送所述上网信息;利用所述移动通信终端接收所述个人电脑拦截后发送的所述个人电脑用户的上网信息;根据所述上网信息确定是否需要阻止所述个人电脑用户接收所述上网信息对应的网络内容;若需阻止,则向所述个人电脑发送阻止命令以使所述个人电脑用户停止接收所述上网信息对应的网络内容;其中,所述个人电脑根据同步的有害视频数据库中的信息确定是否发送所述上网信息,具体包括:在网络上搜取到有害视频的DNA,并保存在有害视频数据库中,当所述个人电脑用户的上网信息为视频信息且所述有害视频数据库存有该视频信息的DNA时,使之在本地不能播放。 |
地址 |
100028 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1号金泰大厦7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