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瓦斯炉安全提示装置
摘要 一种瓦斯炉安全提示装置,主要系于瓦斯炉上设置有提示灯,该提示灯电性连接于控制开关等。当瓦斯炉开启时,该提示灯同时开启点亮,以提醒使用者瓦斯炉处于开启状态,藉以增进瓦斯炉使用的安全性。本创作也可进一步的设置有一警示单元,当瓦斯炉开启超过一预定时间时,可发出声音或灯光等警示讯息,并可自动关闭瓦斯炉。
申请公布号 TWM486017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11
申请号 TW103208121 申请日期 2014.05.09
申请人 台湾樱花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大雅区雅潭路4段436号 发明人 薛承志;陈昭文;吴兢先;杜佩麟
分类号 F24C3/12 主分类号 F24C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庄志强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1号18楼;陈家辉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1号18楼
主权项 一种瓦斯炉安全提示装置,该瓦斯炉包括本体、燃烧装置、控制开关及提示灯,该燃烧装置及该控制开关设置于该本体上,该提示灯电性连接于该瓦斯炉,该燃烧装置开启时该提示灯随之开启。
地址 台中市大雅区雅潭路4段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