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体机(MAX TV)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一体机(MAX TV)。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数据处理和传输,图像显示等,属于记录、通信、信息检索设备。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937260S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10
申请号 CN201430021219.0 申请日期 2014.01.26
申请人 深圳创通美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何旭华
分类号 14-02 主分类号 14-02
代理机构 北京商专永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00 代理人 高之波;邬玥
主权项
地址 5181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72区群辉路25号第四层、第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