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使用在三维空间中实施的手势操作在车辆的显示单元上显示的功能的方法和装置、以及相应的计算机程序产品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使用在三维空间中实施的手势操作在车辆的显示单元上显示的功能的方法。该方法具有以下步骤:检测(S100)在三维空间内实施的第一手势,确定(S200)检测到的第一手势是否是被指定激活功能操作的手势,如果确定检测到的第一手势是被指定激活功能操作的手势,激活(S300)该功能,检测(S500)在三维空间中实施的第二手势,确定(S600)检测到的第二手势是否是被指定功能操作的手势,如果确定检测到的第一手势为被指定激活功能操作的手势,且如果确定检测到的第二手势为被指定功能操作的手势,则操作(S900)功能。本发明还涉及相应的装置和相应的计算机程序产品。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3958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10 |
申请号 |
CN201280066504.2 |
申请日期 |
2012.12.08 |
申请人 |
戴姆勒股份公司 |
发明人 |
V·恩滕曼;S·马特斯;J·赖辛格;T·张-徐 |
分类号 |
B60K37/06(2006.01)I;G06F3/01(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K37/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杨晓光;于静 |
主权项 |
使用在三维空间中实施的手势操作在车辆的显示单元上显示的功能的方法,该方法包含:a)确定是否检测到在三维空间中实施的第一手势;b)如果确定已经检测到第一手势,则确定第一手势是否是被指定激活功能操作的手势;c)如果确定检测到的第一手势是被指定激活功能操作的手势,则激活功能操作;d)确定是否检测到在三维空间中实施的第二手势;e)如果确定已检测到第二手势,则确定检测到的第二手势是否是被指定功能操作的手势;f)如果确定检测到的第一手势是被指定激活功能操作的手势,且确定检测到的第二手势是被指定功能操作的手势,则操作功能。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