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明灯具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开了一种照明灯具,包括:至少一个光源(2);驱动器(4),用于驱动光源(2)发光;以及散热器(3),具有底壁(31)以及从底壁向其一侧延伸的侧壁(32)。底壁(31)上设置有散热器开孔(33)。驱动器(4)被设置为至少部分延伸进入散热器的侧壁(32)所围绕的空间中。驱动器(4)与散热器(3)被相对定位以在其间形成空气通道(P1,P2),使得光源(2)产生的热量可通过烟囱效应在所述空气通道(P1,P2)中产生气流。该灯具对于竖直和倾斜位置都能实现良好的散热。 |
申请公布号 |
CN20381010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03 |
申请号 |
CN201420067241.3 |
申请日期 |
2014.02.13 |
申请人 |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廖怀洲;钱进;林立华;施明辉;何锋;H-Q·穆;沈涵;隋磊;林琪;P·K·比;W·奥普特斯 |
分类号 |
F21S2/00(2006.01)I;F21V29/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2/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茂华;黄海鸣 |
主权项 |
一种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光源(2);驱动器(4),被配置用于驱动所述至少一个光源(2)发光;以及散热器(3),具有底壁(31)以及从所述底壁向其一侧延伸的侧壁(32),所述底壁(31)上设置有散热器开孔(33),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光源(2)被设置为导热耦合到所述散热器的底壁(31)的与所述侧壁(32)延伸方向相反的另一侧,所述驱动器(4)被设置为至少部分延伸进入所述散热器的侧壁(32)所围绕的空间中,所述驱动器(4)与所述散热器(3)被相对定位以在其间形成空气通道(P1,P2),使得所述至少一个光源(2)产生的热量可通过烟囱效应在所述空气通道(P1,P2)中产生气流。 |
地址 |
200233 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888弄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