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包括反射体设备的照明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照明设备(100),其包括伸长并且具有透光的出光口部分(104)的管状部分(102);生成光的固态发光元件(114),该光通过出光口部分(104)射出;安装在该管状部分(102)内的反射体(106);和光漫射元件(108),其被配置为在所生成的光从该照明设备(100)发射之前对其进行漫射。该反射体(106)是非平面的并且定义了反射体开口(146)。该固态发光元件(114)安装在反射体(106)处,并且反射体(106)被提供以至少一个屏蔽部分(126,128),其对从固态发光元件(114)直接通过反射体开口(146)进行传输的所生成光进行屏蔽。
申请公布号 CN10402472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03
申请号 CN201280064265.7 申请日期 2012.12.19
申请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发明人 余江红;B·莫斯;G·M·维比克;G·森尼尼
分类号 F21V7/00(2006.01)I;F21K99/00(2006.01)I;F21Y103/00(2006.01)I;F21Y111/00(2006.01)I;F21Y101/02(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代理人 王茂华;郑振
主权项 一种照明设备,包括伸长并且具有透光的出光口部分的管状部分;被布置为生成光的固态发光元件,所述光通过所述出光口部分射出;安装在所述管状部分内的反射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体是非平面的并且定义了反射体开口,所述固态发光元件安装在反射体处,并且所述反射体被提供以至少一个屏蔽部分,其对从所述固态发光元件直接通过所述反射体开口传输的所生成的光进行屏蔽。
地址 荷兰艾恩德霍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