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烟草行业专卖执法检查辅助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草行业专卖执法检查辅助装置,包括凸透镜、万向连杆、伸缩手持杆、LED强光手电筒,其特征是:凸透镜与万向连杆铰链连接,万向连杆与伸缩手持杆通过万向节连接,LED强光手电筒设置在伸缩手持杆上,与伸缩手持杆活动连接。其优点是:使用方法简单、便于携带、成本低,通过光的反射原理,可以对看不到的死角进行细致检查,检查危险区域时(货架顶部等)安全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紫外线照射灯的设置,为执法人员辨别卷烟真伪提供了一定帮助。 |
申请公布号 |
CN20381007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9.03 |
申请号 |
CN201420171576.X |
申请日期 |
2014.04.10 |
申请人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锡林郭勒盟公司 |
发明人 |
孙立光;张剑平;白龙;闫晓哿;郭嵩岩;张宏飞;张志敏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V5/04(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15101 |
代理人 |
张少华 |
主权项 |
一种烟草行业专卖执法检查辅助装置,包括凸透镜、万向连杆、伸缩手持杆、LED强光手电筒,其特征是:凸透镜与万向连杆铰链连接,万向连杆与伸缩手持杆通过万向节连接,LED强光手电筒设置在伸缩手持杆上,与伸缩手持杆活动连接。 |
地址 |
026000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宝昌路东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