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机
摘要 本发明的显示装置中,保持框体向与显示面板(液晶面板(1))的背面大致垂直的方向突出,在沿着所述显示面板(液晶面板(1))的侧面的方向上具有较长的载放部,沿着该载放部的长边方向载放有所述散热体(散热器),在所述基板(基底基板)的另一面上记载有与所述发光元件(白色LED)有关的信息(等级信息),在所述散热体(散热器)的固定有所述基板(基底基板)的面上,在与所述信息(等级信息)的记载位置相对应的位置上设有开口部(窗部(46))。
申请公布号 CN10402493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9.03
申请号 CN201280061310.3 申请日期 2012.09.1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市座智之
分类号 G02F1/1333(2006.01)I;F21S2/00(2006.01)I;G02F1/13357(2006.01)I;H01L33/64(2006.01)I;F21Y101/02(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3(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包括:基板,该基板的一个面上安装有发光元件,该发光元件向在正侧显示图像的显示面板提供光;散热体,该散热体固定有该基板;以及保持框体,该保持框体保持有所述显示面板的周边部,所述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所述保持框体向与所述显示面板的背面大致垂直的方向突出,在沿着所述显示面板的侧面的方向上具有较长的载放部,且沿着该载放部的长边方向载放有所述散热体,在所述基板的另一面上记载有与所述发光元件有关的信息,在所述散热体的固定有所述基板的面上,在与所述信息的记载位置相对应的位置上设有开口部。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