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处理装置和图像形成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图像处理装置和图像形成装置中,可以在某一色差值的范围内,适当地将用户可以对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等属性进行校正的范围设定为较大范围;当通过用户操作改变了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中任意一个属性的、由属性操作部指定的校正强度时,可校正范围确定部(33)将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中校正强度被改变的属性在改变后的校正强度代入规定的色差公式中,从而确定并更新其他属性的可校正范围;显示控制部(31)将其他属性的属性操作部的可指定范围更新为更新后的可校正范围,并更新其他属性的属性操作部的显示。
申请公布号 CN10401011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8.27
申请号 CN201410030496.7 申请日期 2014.01.23
申请人 京瓷办公信息系统株式会社 发明人 西浦美都子
分类号 H04N1/60(2006.01)I;H04N1/46(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1/6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音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1267 代理人 张成新
主权项 一种图像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显示控制部,其使图像的颜色调整画面显示于规定的显示装置中;输入检测部,其利用规定的输入装置来检测在所述颜色调整画面中执行的用户操作;以及可校正范围确定部,其确定对所述图像内的颜色进行校正时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各自的校正强度的可校正范围;所述输入检测部检测出通过所述用户操作而指定的值,并将所述值作为校正前后的颜色之间的规定的色差公式的上限值;所述可校正范围确定部将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各自的可校正范围分别确定为:根据所述校正强度进行校正前后的颜色之间的所述规定的色差公式的值在所述上限值以下的范围;所述显示控制部使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各自的属性操作部分别独立地显示于所述颜色调整画面中,其中,所述属性操作部用于通过所述用户操作而在可指定范围内指定所述校正强度;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各自的所述属性操作部的所述可指定范围被设定为所述可校正范围;当通过所述用户操作改变了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中任意一个属性的、由所述属性操作部指定的所述校正强度时,所述可校正范围确定部将饱和度、明度以及色相中所述校正强度被改变的属性在改变后的校正强度代入所述规定的色差公式中,从而确定并更新其他属性的可校正范围,所述显示控制部将所述其他属性的所述属性操作部的所述可指定范围更新为更新后的可校正范围,并更新所述其他属性的所述属性操作部的显示。
地址 日本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玉造1丁目2番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