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国IV汽油的汽油品质提升剂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国IV汽油的汽油品质提升剂,包含如下重量份的化合物:聚异丁烯胺22-25份,烷基酚15-18份,聚醚胺7-10份,硝基甲烷10-13份,碳酸二甲酯10-15份,乙基叔丁基醚5-10份,溶剂油18-22份。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不仅能降低燃油消耗、延长发动机使用寿命,又能够同时降低气态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
申请公布号 CN10400455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8.27
申请号 CN201410244434.6 申请日期 2014.06.04
申请人 山东吉利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许国权;于得江
分类号 C10L1/10(2006.01)I;C10L1/236(2006.01)I;C10L1/182(2006.01)I;C10L1/238(2006.01)I;C10L1/23(2006.01)I;C10L1/19(2006.01)I;C10L1/185(2006.01)I;C10L1/16(2006.01)I 主分类号 C10L1/10(2006.01)I
代理机构 烟台智宇知识产权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7230 代理人 李增发
主权项 一种用于国IV汽油的汽油品质提升剂,其特征在于包含如下重量份的化合物:聚异丁烯胺  22‑25份烷基酚      15‑18份聚醚胺      7‑10份硝基甲烷    10‑13份碳酸二甲酯  10‑15份乙基叔丁基醚 5‑10份溶剂油      18‑22份。
地址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凯莱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