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碳酸化城市垃圾焚烧灰制备建筑材料制品的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危险废弃物固化处理及建筑材料技术领域,一种碳酸化城市垃圾焚烧灰制备建筑材料制品的方法。将城市垃圾焚烧灰与水搅拌均匀,压制成大小和形状可控的建筑材料预制坯体,然后对其进行碳酸化处理,即得到建筑材料制品;所述的城市垃圾焚烧灰为底渣和/或飞灰;所述的水占城市垃圾焚烧灰质量的3%-30%;碳酸化的处理条件:在气体压力大于1bar、CO<sub>2</sub>的浓度不小于15%和碳酸化处理温度为15-150℃下处理不小于0.5小时。本发明能够降低城市垃圾焚烧灰中Pb,Cr,Cd,Cu,Ni等重金属的溶出,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利用工业废弃物钢渣,吸收CO<sub>2</sub>,缓解温室效应,可以制备出符合行业标准的建材制品,一举多得。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0036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8.27 |
申请号 | CN201410235920.1 | 申请日期 | 2014.05.29 |
申请人 | 大连理工大学 | 发明人 | 常钧;房延凤;余鑫;尚小朋;董元珂 |
分类号 | C04B18/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4B1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大连理工大学专利中心 21200 | 代理人 | 李宝元;梅洪玉 |
主权项 | 一种碳酸化城市垃圾焚烧灰制备建筑材料制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城市垃圾焚烧灰与水搅拌均匀,压制成大小和形状可控的建筑材料预制坯体,然后对其进行碳酸化处理,即得到建筑材料制品;所述的城市垃圾焚烧灰为底渣和/或飞灰;所述的水是城市垃圾焚烧灰质量的3%‑30%;碳酸化的处理条件:在气体压力大于1bar、CO<sub>2</sub>在反应体系中的浓度不小于15%和碳酸化处理温度为15‑150℃下处理不小于0.5小时。 | ||
地址 | 116024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