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废物的气化方法和装置
摘要 气化器运行,将启动热源与用于驱动废物气化的粗合成气燃烧结合。燃烧烟道气可以被保持高于650℃直至达到骤冷以防止形成二恶英。过量热通过热回收单元释放。气化器可以以分批模式运行,以有效处理小型设施(例如船舶、公寓大楼、医院和住宅)的小批量废物。
申请公布号 CN102449123B 申请公布日期 2014.08.20
申请号 CN201080022961.2 申请日期 2010.04.19
申请人 普罗特高公司 发明人 P·特桑特里佐斯;S·拉维涅
分类号 C10J3/84(2006.01)I;C10J3/72(2006.01)I;F23G5/027(2006.01)I 主分类号 C10J3/8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彭飞;林柏楠
主权项 气化废物处理器,包括:气化室,其具有受控的工艺空气输入和粗合成气输出;向主气化室提供工艺热的燃烧室,所述燃烧室具有主燃烧器、粗合成气进料和受控的燃烧空气输入,以燃烧所述粗合成气;洗涤器,用于净化被骤冷的来自所述燃烧室的烟道气,该烟道气被直接送入大气;温度传感器,用于测量所述烟道气在骤冷之前的温度;和控制器,用于当所述烟道气温度指示有形成二恶英的危险的温度时使所述主燃烧器运行。
地址 加拿大魁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