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钨合金、以及使用该钨合金的钨合金部件、放电灯、发射管和磁控管 |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是得到一种不使用作为放射性物质的钍也具有与含钍的钨合金相同或在其以上的发射特性的钨合金,以及提供使用该钨合金的放电灯、发射管和磁控管。本发明的钨合金中,在0.1wt%以上3wt%以下的范围内含有以HfC换算计的含有HfC的Hf成分。 |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9863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4.08.20 |
申请号 | CN201280062477.1 | 申请日期 | 2012.12.20 |
申请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高新材料公司 | 发明人 | 山本慎一;中野佳代;堀江宏道;佐野孝;南淑子;山口悟 |
分类号 | C22C1/04(2006.01)I;C22C27/04(2006.01)I;B22F3/10(2006.01)I;B22F3/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2C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冯雅 |
主权项 | 一种钨合金,其特征在于,含有W成分和含HfC的Hf成分,所述Hf成分的以HfC换算计的含量为0.1wt%~3wt%。 | ||
地址 | 日本东京 |